中华文化促进会音乐舞蹈艺术团,简称:文促会音舞艺术团,是经民政部批准,文化和旅游发展部业务主管的中华文化促进会的下属二级机构,遵守《中华文化促进会章程》。
文促会音舞艺术团不设编制,不设固定演员,不属于商业性演出团体,以社会公益性活动为主要工作,致力于中华音乐舞蹈文化在各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承和发展;同时,文促会音舞艺术团作为中华文化促进会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承担着联络全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音乐舞蹈工作者和表演者,代表中华文化促进会在各类国际性交流活动中,通过音乐舞蹈艺术形式传播中华民族文化,树立中华民族新时代形象的重任。
文促会音舞艺术团指导思想 : 习近平文艺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科学标准;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这是新时代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的行动指南。把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艺术真正普及到人民群众当中去,通过各种各类活动,真正做到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是文促会音舞艺术团的责任和使命。
目前,文促会音舞艺术团正积极在海内外发展青少年音乐舞蹈艺术培训基地,通过系统性梳理中华民族音乐舞蹈文化,引进、输出先进的音乐舞蹈素质培训体系,搭建各类学习、展示、交流音乐舞蹈艺术的平台,建立起优秀团员推荐、选拔和培养机制。文促会音舞艺术团未来将作为中华音乐舞蹈艺术文化输出的平台,在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的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